據南海區環保局方面介紹,在此之前,該局接群眾舉報反映,大瀝鎮雅瑤東約工業區內一企業直接把生產廢水排入下水道管網,對周邊環境造成惡劣影響。接報后,環保執法人員迅速行動,對舉報地址及周邊企業進行逐一排查,最終鎖定一廢舊塑料回收水洗廠存在重大嫌疑。經查,該廠未辦理相關證照手續,主要從事廢舊塑料回收、破碎和清洗,屬于南海區重點打擊整治的行業之一。而現場檢查發現,廠內清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經簡易匯集后直接排入外環境。當執法人員想找企業負責人了解情況時,卻發現企業負責人已經不見蹤影。據工人反映,企業負責人見到執法人員上門時,已從后門逃走。
針對企業的違法情況,執法人員迅速固定證據,并在廠內沉淀池采集水樣進行檢驗。檢驗結果顯示,該廠排放的廢水總鎘濃度超標13.2倍,總鉛濃度超標5.3倍,已達入刑標準。隨后,區公安部門聯合區環保局對企業負責人實施追逃,并最終在大瀝鎮內成功抓獲嫌疑人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,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,造成環境污染,后果特別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南海區環保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,歲末年初是環境重點監管時期,區鎮兩級環保部門將集中力量,對偷排、偷倒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排查,從嚴處置。同時,也提醒各企業主,必須依法嚴格落實生產廢水、廢氣、危險廢物相關收集處理規定,杜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的發生。
標簽:水處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