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據悉,眉岱垃圾焚燒廠計劃選址在眉岱垃圾填埋場原有調節池位置,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日處理垃圾500噸焚燒發電廠一座(及相關配套)及原有調節池拆除重建,總投資額約3.291億。
主體處理工藝具體為:本工程焚燒生產線采用1臺焚燒爐和1臺余熱鍋爐,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規模為500t/d;焚燒爐選用往復式機械爐排爐;余熱鍋爐采用中溫中壓蒸汽鍋爐(400℃,4.0MPa),并設有1臺12MW抽凝式汽輪機組,蒸汽冷凝方式采用水冷;配置額定功率15MW發電機1臺;煙氣凈化系統采用“SNCR(爐內噴氨)+半干法(旋轉噴霧反應塔)+干法(碳酸氫鈉)+活性炭吸附+布袋除塵器+SCR系統+濕法”的凈化工藝。
根據公示顯示,該項目申請單一來源的理由為:目前新昌縣日產垃圾量在300多噸,中遠期將維持在600噸左右,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有效地減少垃圾重量和容積(分別減少80%和90%以上),延長填埋場的使用壽命,減少填埋用地,降低污染,創造生活垃圾的能源效益、提升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。
2015年新昌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已由上海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上海環境”)按BOT模式投資建設,特許經營期為20年。填埋場特許經營協議約定,建設垃圾發電廠優先考慮由上海環境采用BOT模式建設。
由于項目建設時間緊張,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的方式可以減少采購所需的時間,有效保證項目進度如期完成,若更換承接主體,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,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,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。
上海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備相關經驗,且采用BOT模式建設也符合項目要求。 因此以上所述的理由充分,應采用單一來源采購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三十一條規定:“(一)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,可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”,故擬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由上海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該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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